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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第二章)

作者:佚名    试卷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1
流转方式、企业管理的要求、存货的性质等实际情况,合理地确定发出存货成本的计算方法,以及当期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对于性质和用途相同的存货,应当采用相同的成本计算方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1.个别计价法。亦称个别认定法、具体辨认法、分批实际法,采用这一方法是假设存货具体项目的实物流转与成本流转相一致,按照各种存货逐一辨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批别或生产批别,分别按其购入或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计算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的方法。在这种方法下,是把每一种存货的实际成本作为计算发出存货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的基础。

  个别计价法的成本计算准确,符合实际情况,但在存货收发频繁情况下,其发出成本分辨的工作量较大。因此,这种方法适用于一般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的劳务,如珠宝、名画等贵重物品。

  2.先进先出法。是指以先购入的存货应先发出(销售或耗用)这样一种存货实物流动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先购入的存货成本在后购入存货成本之前转出,据此确定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成本。具体方法是:收入存货时,逐笔登记收入存货的数量、单价和金额;发出存货时,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逐笔登记存货的发出成本和结存金额。

  先进先出法可以随时结转存货发出成本,但较繁琐;如果存货收发业务较多、且存货单价不稳定时,其工作量较大。在物价持续上升时,期末存货成本接近于市价,而发出成本偏低,会高估企业当期利润和库存存货价值;反之,会低估企业存货价值和当期利润。

  3.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是指以本月全部进货数量加上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本月全部进货成本加上月初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以此为基础计算本月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存货单位成本=(月初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月各批进货的实际单位成本×本月各批进货的数量)/(月初库存存货数量+本月各批进货数量之和)

  本月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月发出存货的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的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或: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初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月收入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月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采用加权平均法只在月末一次计算加权平均单价,比较简单,有利于简化成本计算工作,但由于平时无法从账上提供发出和结存存货的单价及金额,因此不利于存货成本的日常管理与控制。

  4.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指以每次进货的成本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成本,除以每次进货数量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数量,据以计算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作为在下次进货前计算各次发出存货成本依据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存货单位成本=(原有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次进货的实际成本)/(原有库存存货数量+本次进货数量)

  本次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次发出存货数量×本次发货前存货的单位成本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的数量×本月月末存货单位成本

  采用移动平均法能够使企业管理当局及时了解存货的结存情况,计算的平均单位成本以及发出和结存的存货成本比较客观。但由于每次收货都要计算一次平均单价,计算工作量较大,对收发货较频繁的企业不适用。

  此外,商品流通企业发出存货,通常还采用毛利率法和售价金额核算法等方法进行核算。

  1.毛利率法。是指根据本期销售净额乘以上期实际(或本期计划)毛利率匡算本期销售毛利,并据以计算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如下:毛利率=销售毛利 / 销售净额×100%

  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收入-销售退回与折让

  销售毛利=销售净额×毛利率

  销售成本=销售净额-销售毛利

  期末存货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本期购货成本-本期销售成本

  这一方法是商品流通企业,尤其是商业批发企业常用的计算本期商品销售成本和期末库存商品成本的方法。商品流通企业由于经营商品的品种繁多,如果分品种计算商品成本,工作量将大大增加,而且,一般来讲,商品流通企业同类商品的毛利率大致相同,采用这种存货计价方法既能减轻工作量,也能满足对存货管理的需要。

  2.售价金额核算法。是指平时商品的购入、加工收回、销售均按售价记账,售价与进价的差额通过"商品进销差价"科目核算。期末计算进销差价率和本期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并据以调整本期销售成本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如下:商品进销差价率=(期初库存商品进销差价+本期购入商品进销差价)/(期初库存商品售价+本期购入商品售价)×100%

  本期销售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本期商品销售收入×商品进销差价率

  本期销售商品的成本=本期商品销售收入-本期已销售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

  期末结存商品的成本=期初库存商品的进价成本+本期购进商品的进价成本-本期销售商品的成本

  企业的商品进销差价率各期之间比较均衡的,也可以采用上期商品进销差价率计算分摊本期的商品进销差价。年度终了,应对商品进销差价进行核实调整。

  对于从事商业零售业务的企业(如百货公司、超市等),由于经营的商品种类、品种、规格等繁多,而且要求按商品零售价格标价,采用其他成本计算结转方法均较困难,因此广泛采用这一方法。

  二、原材料

  原材料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过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主要材料和外购半成品,以及不构成产品实体但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原材料具体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

  原材料的日常收发及结存,可以采用实际成本核算,也可以采用计划成本核算。

  (一)采用实际成本核算

  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核算时,材料的收发及结存,无论总分类核算还是明细分类核算,均按照实际成本计价。使用的会计科目有"原材料"、"在途物资"等。购入材料时,由于采用的结算方式和采购地点不同,可能是付款与收到材料并验收入库同时完成,也可能二者在时间上不同步,核算时应当区分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企业发出材料,应当根据"发料凭证汇总表"编制记账凭证、登记入账,并根据发出材料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1.购入材料的核算

  由于支付方式不同,原材料入库的时间与付款的时间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在会计处理上也有所不同。

  (1)货款已经支付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同时材料已验收入库。对于发票账单与材料同时到达的采购业务,企业在支付货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材料验收入库后,应根据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确定的材料成本,借记"原材料"科目,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科目(一般纳税人,下同),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或应付票据面值,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票据"等科目。

  (2)货款已经支付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材料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对于已经付款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但材料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采购业务,应根据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借记"在途物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票据"等科目;待材料到达、入库后,再根据收料单,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在途物资"科目。

  (3)货款尚未支付,材料已经验收入库。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发票账单已到,按发票账单所记载有关金额记账;如果发票账单未到也无法确定实际成本时,期末应按照暂估价值记账,下期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予以冲回,收到发票账单后再按照实际金额记账。即,对于材料已到达并已验收入库,但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未到,货款尚未支付的采购业务,应于期末,按材料的暂估价值,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期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予以冲回,以便下期付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后,按正常程序,借记"原材料"、"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或"应付票据"等科目。

  (4)货款已经预付,材料尚未验收入库。采用预付货款的方式采购材料,应在预付材料价款时,按照实际预付金额,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已经预付货款的材料验收入库,根据发票账单等所列的价款、税额等,借记 "原材料"科目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预付账款"科目;预付款项不足,补付货款,按补付金额,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预付账款"科目。

  2.发出材料的核算

  企业各生产单位及有关部门领用的材料具有种类多、业务频繁等特点。为了简化核算,可以在月末根据"领料单"或"限额领料单"中有关领料的单位、部门等加以归类,编制"发料凭证汇总表",据以编制记账凭证、登记入账。发出材料实际成本的确定,可以由企业从上述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移动加权平均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等方法中选择。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时,"原材料"科目的借方、贷方及余额均以实际成本计价,不存在成本差异的计算与结转问题。但采用实际成本核算,日常反映不出材料成本是节约还是超支,从而不能反映和考核物资采购业务的经营成果。因此这种方法通常适用于材料收发业务较少的企业。在实务工作中,对于材料收发业务较多并且计划成本资料较为健全、准确的企业,一般可以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收发的核算。

 (二)采用计划成本核算

  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是指材料的日常收发及结存,无论总分类核算还是明细分类核算,均按照计划成本进行的方法。其特点是:收发凭证按材料的计划成本计价,原材料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均按计划成本登记,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核算。月份终了,通过分配材料成本差异,将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应当尽可能接近实际成本,除特殊情况外,计划成本在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

  1.基本核算程序

  采用计划成本进行原材料日常核算的企业,其基本的核算程序如下:

  (1)企业应先制定各种材料的计划成本目录,规定原材料的分类、各种原材料的名称、规格、编号、计量单位和计划单位成本。

  (2)平时收到材料时,应按计划单位成本计算出收入材料的计划成本填入收料单内,并按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额,作为"材料成本差异"分类登记。

  (3)平时领用、发出的材料,都按计划成本计算,月份终了再将本月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进行分摊,随同本月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记入有关账户,将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应当按期(月)分摊,不得在季末或年末一次计算。

  2.科目设置

  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时,材料的收发及结存,无论总分类核算还是明细分类核算,均按照计划成本计价。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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