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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第七章)

作者:佚名    试卷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1
而进行的产品生产和劳务供应。辅助生产成本是指辅助生产车间发生的成本。

  (一)辅助生产成本的归集

  辅助生产成本的归集和分配,是通过"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进行的。该科目一般应按车间以及产品和劳务设立明细账,明细账中按照成本项目设立专栏或专行,进行明细核算。

  辅助生产车间发生的直接用于辅助生产、专设成本项目的各种材料成本,应单独直接记入"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和所属有关明细账的借方;直接进行辅助生产、设有"直接人工"成本项目的生产工人工资、福利费等职工薪酬,应记入"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和所属有关明细账的借方。直接用于辅助生产但没有专设成本项目的成本(例如辅助生产车间机器设备折旧费等),以及间接用于辅助生产的成本(例如辅助生产车间管理人员职工薪酬、机物料消耗和运输费等),一般有两种归集方式:一是先记入"制造费用"科目及所属明细账的借方进行归集,然后再从其贷方直接转入或分配转入"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及所属明细账的借方;二是不通过"制造费用"科目核算,直接记入"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和所属明细账的借方。

  (二)辅助生产成本的分配

  辅助生产成本的分配,应通过辅助生产成本分配表进行。分配辅助生产成本的方法主要有直接分配法、交互分配法和按计划成本分配法等,借记"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

  四、制造费用的核算

  (一)制造费用的归集

  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制造费用属于应计入产品成本但不专设成本项目的各项成本。

  制造费用归集和分配应当通过"制造费用"科目进行。该科目应当根据有关付款凭证、转账凭证和前述各种成本分配表登记;此外,还应按不同的车间设立明细账,账内按照成本项目设立专栏,分别反映各车间各项制造费用的发生情况和分配转出情况。基本生产车间和辅助生产车间发生的直接用于生产、但没有专设成本项目的各种材料成本以及用于组织和管理生产活动的各种材料成本,一般应借记"制造费用"及其明细账(基本生产车间或辅助生产车间)的相关成本项目,贷记"原材料"等科目;基本生产车间和辅助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得费等职工薪酬,应记入"制造费用"科目和所属明细账的借方,同时,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二)制造费用的分配

  在基本生产车间只生产一种产品的情况下,制造费用可以直接计入该种产品的成本。在生产多种产品的情况下,制造费用应采用适当的分配方法计入各种产品的成本。

  企业应当根据制造费用的性质,合理选择制造费用分配方法。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很多,通常采用的方法有:生产工人工时比例法、生产工人工资比例法、机器工时比例法和年度计划分配率法等。

  1.生产工人工时比例法

  这是按照各种产品所用生产工人实际工时数的比例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

  2.生产工人工资比例法

  这是按照计入各种产品成本的生产工人实际工资的比例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由于工资成本分配表可以直接提供生产工人工资资料,因而采用这种分配方法,核算工作比较简便。

  3.机器工时比例法

  这是按照生产各种产品所用机器设备运转时间的比例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产品生产的机械化程度较高的车间。采用这种方法,必须具备各种产品所用机器工时的原始记录。

  4.年度计划分配率法

  这是按照年度开始前确定的全年度适用的计划分配率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假定以定额工时作为分配标准,其计算的公式为:

  年度计划分配率=年度制造费用计划总额/年度各种产品计划产量的定额工时总数

  某种产品应负担的制造费用=该月该产品实际产量的定额工时数×年度计划分配率

  此外,企业还可按耗用原材料的数量或成本、直接成本(材料、生产工人工资等职工薪酬之和)及产成品产量等来分配制造费用。企业具体选用哪种分配方法,由企业自行决定。分配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在附注中予以说明。

  第三节 生产成本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的分配

  一、在产品数量的核算

  企业的在产品是指没有完成全部生产过程、不能作为商品销售的在产品,包括正在车间加工中的在产品和已经完成一个或几个生产步骤但还需继续加工的半成品两部分。对外销售的自制半成品,属于商品产品,验收入库后不应列入在产品之内。在产品结存的数量,同其他材料物资结存的数量一样,应同时具备账面核算资料和实际盘点资料。企业一方面要做好在产品收发结存的日常核算工作,另一方面要做好在产品的清查工作。车间在产品收发结存的日常核算,通常是通过在产品收发结存账进行的。在实务工作中,即建立在产品台账,应分别车间并按照产品的品种和在产品名称设立,以便用来反映车间各种在产品的转入、转出和结存的数量。各车间应认真做好在产品的计量、验收和交接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根据领料凭证、在产品内部转移凭证、产成品检验凭证和产品交库凭证,及时完整登记在产品收发结存账。该账簿由车间核算人员登记。

 

  为了核实在产品的数量,企业必须认真做好在产品的清查工作,可以定期进行清查,也可以不定期轮流清查。有的车间没有建立在产品的日常收发核算,则每月月末都必须清查一次在产品,以便取得在产品的实际盘存资料。清查后,应根据盘点结果和账面资料编制在产品盘点表,填明在产品的账面数、实存数和盘盈盘亏数,以及盘亏的原因和处理意见。对于报废和毁损的在产品,还要登记残值。

  在产品发生盘盈时,盘盈在产品的成本,借记"生产成本"科目,并记入相应的生产成本明细账各成本项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进行处理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在产品发生盘亏和毁损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科目,并从相应的产品成本明细账各成本项目中转出,冲减在产品成本;毁损在产品的残值,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进行处理时,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管理费用"、"其他应收款"等有关科目。

  二、生产成本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分配的方法

  每月月末,当月生产成本明细账中按照成本项目归集了该种产品的本月生产成本以后,如果产品已经全部完工,生产成本明细账中归集的月初在产品生产成本与本月发生的生产成本之和,就是该种完工产品的成本。如果产品全部没有完工,生产成本明细账中归集的月初在产品生产成本与本月发生的生产成本之和,就是该种在产品的成本。如果既有完工产品又有在产品,生产成本明细账中归集的月初在产品生产成本与本月发生的生产成本之和,则应当在完工产品和月末在产品之间,采用适当的分配方法进行分配和归集,以计算完工产品和月末在产品的成本。

  企业应当根据在产品数量的多少、各月在产品数量变化的大小、各项成本比重的大小,以及定额管理基础的好坏等具体条件,采用适当的分配方法将生产成本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常用的分配方法有:不计算在产品成本法、在产品按固定成本计价法、在产品按所耗直接材料成本计价法、约当产量比例法、在产品按定额成本计价法、定额比例法等。

  (一)不计算在产品成本法

  采用不计算在产品成本法时,虽然有月末在产品,但不计算其成本。也就是说,这种产品每月发生的成本,全部由完工产品负担,其每月发生的成本之和即为每月完工产品成本。这种方法适用于月末在产品数量很小的产品。

  (二)在产品按固定成本计价法

  采用在产品按固定成本计价法,各月末在产品的成本固定不变。某种产品本月发生的生产成本就是本月完工产品的成本。但在年末,在产品成本不应再按固定不变的金额计价,否则会使按固定金额计价的在产品成本与其实际成本有较大差异,影响产品成本计算的正确性。因而在年末,应当根据实际盘点的在产品数量,具体计算在产品成本,据以计算12月份产品成本。这种方法适用于月末在产品数量较多,但各月变化不大的产品。

  (三)在产品按所耗直接材料成本计价法

  采用在产品按所耗直接材料成本计价法,月末在产品只计算其所耗直接材料成本,不计算直接人工等加工成本。也就是说,产品的直接材料成本(月初在产品的直接材料成本与本月发生的直接材料成本之和)需要在完工产品和月末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而生产产品本月发生的加工成本全部由完工产品成本负担。这种方法适用于各月月末在产品数量较多、各月在产品数量变化也较大,直接材料成本在生产成本中所占比重较大且材料在生产开始时一次就全部投入的产品。

  (四)约当产量比例法

  采用约当产量比例法,应将月末在产品数量按照完工程度折算为相当于完工产品的产量,即约当产量,然后将产品应负担的全部成本按照完工产品产量和月末在产品约当产量的比例分配计算完工产品成本和月末在产品成本。这种方法适用于月末在产品数量较多,各月在产品数量变化也较大,且生产成本中直接材料成本和直接人工等加工成本的比重相差不大的产品。

  (五)在产品按定额成本计价法

  采用在产品按定额成本计价法,月末在产品成本按定额成本计算,该种产品的全部成本(如果有月初在产品,包括月初在产品成本在内)减去按定额成本计算的月末在产品成本,余额作为完工产品成本;每月生产成本脱离定额的节约差异或超支差异全部计入当月完工产品成本。这种方法适用于各项消耗定额或成本定额比较准确、稳定,而且各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化不是很大的产品。

  (六)定额比例法

  采用定额比例法,产品的生产成本在完工产品和月末在产品之间按照两者的定额消耗量或定额成本比例分配。其中直接材料成本,按直接材料的定额消耗量或定额成本比例分配。直接人工等加工成本,可以按各该定额成本的比例分配,也可按定额工时比例分配。这种方法适用于各项消耗定额或成本定额比较准确、稳定,但各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动较大的产品。

  三、联产品和副产品的成本分配

  (一)联产品成本的分配

  联产品,是指使用同一或几种原料,经过同一生产过程同时生产出来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主要产品。

  联产品的生产特点是:在生产开始时,各产品尚未分离,同一加工过程中对联产品的联合加工。当生产过程进行到一定生产步骤,产品才会分离。在分离点以前发生的生产成本,称为联合成本。"分离点",是指在联产品生产中,投入相同原料,经过同一生产过程,分离为各种联产品的时点。分离后的联产品,有的可以直接销售,有的还需进一步加工才可供销售。联产品成本的计算,通常分为两个阶段进行:一是联产品分离前发生的生产成本即联合成本,可按一个成本核算对象设置一个成本明细账进行归集,然后将其总额按一定分配方法如:售价法、实物数量法等,在各联产品之间进行分配;二是分离后按各种产品分别设置明细账,归集其分离后所发生的加工成本。联产品成本计算的一般程序为:

  1.将联产品作为成本核算对象,设置成本明细账。

  2.归集联产品成本,计算联合成本。

  3.计算各种产品的成本。

  4.计算联产品分离后的加工成本。

  (二)副产品成本的分配

  副产品,是指在同一生产过程中,使用同种原料,在生产主要产品的同时附带生产出来的非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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